在一种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中,如同时具备两个以上的工艺作用原理时,应按工艺过程中的最大的作用来划分品种。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一二三类是根据容器的设计压力和危险等级来划分的。首先,一类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不小于10MPa,属于高危险等级;二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的设计压力不小于0.1MPa并小于10MPa,属于中危险等级;三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的设计压力小于0.1MPa,属于低危险等级。其次,不一样的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在安全性能、制造工艺和管理要求等方面有不一样的标准和规范。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是大范围的应用于石化、化工、医药、轮船、航空航天等领域的设备,其安全性对生产和人员安全至关重要。因此,不仅在划分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类型时需要严格把关,而且在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过程中也需要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确保其安全可靠。
一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用于储存气体、液体或蒸汽等介质的容器,设计压力不小于0.1MPa的容器。
二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用于储存液化气体、液氨、液氧、液氮等易于气化的液态介质,设计压力不小于0.1MPa的容器。
三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用于储存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介质的容器,设计压力不小于0.1MPa的容器。
这三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在设计和制造上都有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要求,以确保使用安全和可靠性。
(2)易燃或有毒介质的低压分离容器和换热容器;2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二类容器:
(2)剧毒介质且Pw×V≥200升。公斤力/厘米2的低压容器或剧毒介质的中压容器;
(3)易燃或有毒介质且Pw×V≥50000升.公斤力/厘米2的中压反应容器,或PW×V≥5000升,公斤力/厘米2中压贮运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