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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2024-04-20 00:51:44 |   作者: 无插件360体育直播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主体业务、基本的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均未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是做金属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有关技术服务,目前已形成以换热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反应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储存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分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为主的非标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产品系列,产品主要使用在于炼油及石油化学工业、基础化工、核电及太阳能发电、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等领域。

  换热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又称热交换器,是一种将不一样的温度的流体进行热量交换的装备,最大的作用包括热量传导、热量交换、热量回收和安全保障。大范围的应用于石油、化工、电力、太阳能、核能、航空航天、海洋工程及环保等领域。作为公司的基本的产品,换热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无论是在传统工业生产制造,还是在能源领域都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设备。

  公司换热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产品包含高通量换热器、高冷凝换热器及降膜蒸发器等高效换热器,具有传热效率高、能源消耗低、可靠性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等特点,是炼油及石油化学工业、现代煤化工、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大型乙烯装置、催化装置、气分装置、芳烃装置、PDH装置、EO/EG装置、煤制乙二醇装置、MTO装置、DMC装置等装置中的关键设备,可以有实际效果的减少换热器的数量和体积,降低设备及工程投资,节省运营费用,为下业装置大型化、高效化、节能化起到关键作用。

  公司生产的高通量换热器使用了自主生产的高通量换热管,高通量换热管与普通换热管的主要差异是高通量换热管的管内或者管外表面附有一层非常薄的多孔层,这些多孔层的存在能够明显地增强沸腾传热系数,提升传热效率。在产业化运用中,使用高通量管能减小换热器外壳尺寸,降低重量,不仅降低了换热器的运行成本、节省能耗,还节省了管道、控制、基础和地块规划空间。

  分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是一种现代工业中用于平衡缓冲介质流体压力和实现物质净化分离的装备,同时还具有蒸馏、提纯、吸收和精馏等功能,大范围的使用在石油、化工以及海洋工程等行业。分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的主要用途包括:在陆地石油开采及海洋开发中,实现混合物中原油、天然气和水的分离;工业或者民用中液化石油气、汽油以及柴油的脱硫等。

  反应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是一种实现液液、气液、液固、气液固等多种不同物质反应过程的装备,大范围的应用于石油、化工以及冶金等领域。器内常设有搅拌(机械搅拌、气流搅拌等)装置,在高径较大的产品中,设置多层搅拌桨叶,如羟胺反应器、氢化反应器、汽油加氢二段反应器、苯酐反应器和氢氯化反应器等。

  储存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是一种用于储存或盛装气体、液体和液化气体等介质的装备,大多数都用在存放酸、碱等腐蚀性介质及其提炼出的化学物质,用于保持介质压力的稳定,是石油、化工、冶金以及军工等行业必不可少的设备。

  由于公司产品是具有特定工艺功能的不定型、不成系列的能承受压力的容器设备,属于非标准化产品,因此不一样的客户的委托在形状、工艺、性能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设计部门负责依据国家标准、法律和法规以及客户真正的需求进行产品设计、后续变更、评审及修改。通过热情参加客户的产品方案设计和工艺改进,加强与客户的前期合作,实现产品质量的提升、成本的控制和节能效率的提高,为客户创造价值,增进业务合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按照每个客户的需求采取订单式服务的方式组织生产。基本的产品由公司依照客户提出的有关技术参数或技术条件做全面设计、加工制造,或者由客户提供设计图纸,公司依照图纸要求做加工制造。公司对生产负荷不足以满足、边际效益较低以及少量需要特殊设备和工艺的工序,采用外协加工模式,主要涉及封头压制、堆焊、表面处理、成型加工、爆炸复合、结构件加工及制作等工序外协,外协加工不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对外协加工厂商不存在依赖。

  公司所涉及的采购品分为主材、辅材两类,主材为不锈钢板、碳钢板、特材板、换热管和锻件等,辅材主要为焊材、五金、紧固件和垫片等。由于公司产品属于订单式生产,因此公司对产品主材一般会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即按订单组织原材料采购;辅材则备有一定量的安全库存。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公司销售部门负责客户的开发及维护。公司的能承受压力的容器设备属于下业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心设备,通常由客户或工程承包商直接进行采购。对于大规模的公司集团业主,公司通常需要通过严格的认证程序,取得合格供应商资格,才能对其供应产品。公司主要客户的招标模式为公开招标和内部邀请招标。

  由于公司产品为非标准化金属压力容器设备,在市场上较难取得相同产品的参考价格,公司产品定价一般通过对产品成本费用的估算,在此基础上附加合理利润,同时综合考虑生产工时、制造难度、产品质量要求、公司品牌及产品优势等,根据双方谈判或投标结果来确定最终合同价格。

  公司就每一笔销售与客户单独签订销售合同,并约定交货时点。对于境内销售,通常约定由公司负责送货,产品发出并送达客户指定的目的地,并由客户签收确认时作为交货时点;境外销售的贸易结算方式主要以FOB、FCA或CIF为主,产品报关出口并取得提单和海关报关单,报关单上载明的出口日期作为交货时点,少部分境外销售采用DAP或DDP结算方式,以产品报关出口送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经客户签收确认,作为交货时点。

  自成立至今,公司一直以“科技强企,服务全球”作为发展战略,以“高端产品,高端市场”作为发展定位。始终坚信公司产品技术和品质的提升将有效带动公司发展,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蒂森克虏伯(ThyssenKrupp)、福陆(Fluor)及嘉科工程(Jacobs)和日挥株式会社(JGC)等国内外众多大型公司集团的合格供应商。公司是壳牌石油(Shell)在金属能承受压力的容器领域战略供应商。除此之外,公司与埃克森美孚、瓦锡兰等全球知名集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持续秉承“科技强企,服务全球”发展战略,践行“高端产品,高端市场”发展定位,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精益品质为核心,巩固并增强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成国际供应商品牌,为全球提供优质可靠的工业装备。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以高通量管换热器、高冷凝管换热器、降膜蒸发器为代表的高效节能产品的持续研发及市场开拓,在拓展现有优势产品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布局新能源市场领域,承接了国内的光伏多晶硅生产企业、LNG接驳站、光热电站等新能源项目的产品订单,同时公司加大海外市场开拓,提升公司承接海外订单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841.84万元,同比增长6.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00.48万元,同比下降28.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729.17万元,同比下降38.41%。

  报告期营业收入按下游应用领域分类,传统的石油炼化及基础化工领域销售收入占比51.41%,比上年同期的59.33%,下降7.9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多晶硅领域销售收入增长,占比从上年同期的35.38%上升到本期的45.53%,增长10.15个百分点。报告期营业收入按产品类型分类,换热容器销售收入占比58.55%,比上年同期的73.93%,下降15.38个百分点,主要系多晶硅领域反应容器产品收入增长较多,反应容器收入占比从上年同期的14.61%上升到本期的29.65%,增长15.04个百分点。收入结构的变化,主要系公司在巩固发展传统能源化工装备产品市场份额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光伏多晶硅为代表的新能源领域市场所致。

  报告期公司综合毛利率23.15%,比上年同期的31.25%,下降了8.10个百分点。毛利率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系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以及售价、成本等变动所致:一、报告期高通量换热器收入14,453.15万元,销售占比11.58%,比上年同期的销售占比18.46%下降了6.88个百分点;报告期毛利率38.68%与上期45.93%相比,下降了7.25个百分点,主要是售价有所下降所致。二、报告期外销收入17,716.41万元,销售占比14.19%,相比上年同期的销售占比14.00%,基本持平;报告期毛利率34.50%与上年同期43.74%相比,下降9.24个百分点,主要系成本增加且售价下降所致。三、报告期内多晶硅领域收入56,841.11万元,销售占比45.53%,比上年同期的35.38%增长了10.15个百分点;报告期毛利率18.62%与上年同期25.04%相比,下降了6.42个百分点,主要系该领域的反应器等产品原材料通常是单位价值较高的特材类材质,材料成本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新增销售订单14.86亿元,同比增长0.16%。截至2023年底,公司在手订单17.02亿元。

  2022年11月11日,公司与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陆工程”)签订?“冷氢化装置反应器壳体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含税222,700,000元(以下简称“销售合同”),该标的设备为多晶硅生产装置的关键设备。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该销售合同金额20%的预收款项44,540,000元。2024年2月6日,公司收到部分进度货款5,000,000元,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累计已收款49,540,000元。

  基于上述销售合同对应标的需使用定制材料镍基合金钢板,公司与宝武钛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钛业”)签订镍基合金钢板的采购合同,标的为1,012.109吨镍基合金钢板、单价为193,500元/吨、合同金额为含税195,843,091.5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采购合同已累计付款123,387,059.50元,累计已到货414.57吨即材料款80,220,069.00元(其中包括期后领用的在内276.05吨已在其他产品生产中使用),预付款项余额为43,166,990.50元。此外,采购合同尚有72,456,032.00元材料款未支付。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收到华陆工程关于业主项目暂停的通知,公司及时书面回复华陆工程该销售合同项下向宝武钛业采购的镍基合金钢板坯料已炼制完成且板材在陆续轧制过程中,材料采购合同无法暂停或取消,并且要求华陆工程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进度款项。2023年5月,公司收到华陆工程有关业主项目重启且销售合同同步启动执行的通知,但华陆工程并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进度款项。后续公司持续关注该项目进展情况,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尚未收到华陆工程关于项目重启的确切信息,其也未按合同约定继续支付后续进度款项,因此公司考虑项目下游多晶硅行业阶段性产能过剩、产能投建急剧萎缩以及项目的实际执行进度等情况,判断该销售合同项目重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进而判断公司与宝武钛业签订的定制材料镍基合金钢板的采购合同会存在损失,即为亏损合同。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亏损合同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计提减值损失24,280,138.08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6日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曹洪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已经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阅和确认,并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2024-003)。

  董事会同意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陈立虎、冯晓鸣、孙新卫提交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同步披露,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曹洪海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3年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工作勤勉尽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认可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结果,对公司基于审计后的财务报表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均无异议。

  董事会同意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

  保荐人意见: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保荐人提请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遵守资本市场规范,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人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锡装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七)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八)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提交的《2023年度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阅和确认,对报告内容无异议,同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情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充足,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制订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4,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股本的比例。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董事会同意为满足公司2024年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分别向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共7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75,000万元人民币(敞口和低风险总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批准的额度为准,但实际批准的总额度不超过本次拟申请的总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议案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0.5亿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公司既定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在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事宜。

  保荐人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前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现行会计政策有关规定,对2023年末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结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各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董事会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现行会计政策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五)审议了《关于制订、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并逐项对各子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董事会同意本次制订或修订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即日起正式执行。

  本次制订或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才能生效。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制订、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制订、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以及本次制订或修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5月20日14:0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14:0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股东应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委托其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但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9.00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股东需填写《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股东身份。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提供除股东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外还应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股票账户卡。

  (四)注意事项: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三)附件3:《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6日通过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送达所有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13: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海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全体监事已经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阅和确认,并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2024-003)。

  监事会同意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外披露,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认可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结果,对公司基于审计后的财务报表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均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可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并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度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各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中《修订》的子议案。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制订、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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