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式换热器是常用的生活热水设备,也被称为容积式热交换器或容积式水加热器,对于安装和使用单位来说,一直存在一个疑问,容积式换热器是否是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呢?针对广大朋友们的困惑和疑问,小编做出专业的整理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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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TSG21-2016《固定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符合完全满足下列要求的容器属于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属于质监局必须监督检查备案的特种容器设备。
3.工作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者最高工作时候的温度不小于介质的标准沸点温度的液体。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锅炉热水或市政热水,高温水与筒体洗浴冷水换热,制备出50-60摄氏度生活热水,此种情况下容积式换热器不是能承受压力的容器。
蒸汽的来源无论是锅炉还是市政管网,蒸汽与冷水换热,产生50-60摄氏度的生活热水,此种情况下,容积式热交换器是属于压力容器范畴,需要接受质监局监检。
近年来,在太阳能热水系统中,运用集热器产生的高温水溶液,流经容积式换热器,在管程和壳程之间进行传热换热。此种情况下,需要辩证的分析水溶液的工作时候的温度,如果温度不高于其标准沸点温度,则不是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如果其乙二醇水溶液温度高于其沸点温度,则选用的容积式换热器是能承受压力的容器 ,要出示相应齐全的监检资料和设备资料。
根据国家的另行规定,如果是浮动盘管式容积式水加热器,则在划类不监检的范围,不有必要进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等环节的特定种类设备监督管理。